【經濟日報╱曾漢壽】

國際行銷大師菲利浦‧科特勒指出,要真正創造一個無可挑戰的產品差異,爭取領先的競爭優勢,塑造一個獨特的品牌文化,才是最佳的途徑。

每個企業都在找尋產品差異,但今日產品的同質性愈趨接近,光靠以往價格、品質與通路來創造差異,已不能滿足企業追求高利潤的目標。要賦予產品品牌獨特的個性與內涵,唯有從塑造品牌文化著手,才有可能提升消費者對品牌的好感與忠誠。換言之,未來企業的競爭,不僅僅只是單純的品牌戰爭,更是品牌文化的融合戰,因此,孕育有個性與有內涵的品牌文化,才能永保品牌立於不敗之地。

要談品牌文化,得先從「文化」開始談起。文化是一個社群或部落所遵循的生活方式,也就是人類的社群活動與其周遭相關的生活習性,如信仰、風俗、藝術、飲食、習慣和手工業等,都是從過去學習過程流傳下來的社會遺產。

現代管理諮詢之父馬文鮑爾(Marvin Bower),締造了麥肯錫管理顧問公司的傳奇故事,他將企業文化定義為「處理周遭事物的方法」。艾格施恩(Eagar Schein)在其所著《組織文化和領導力》一書中,提出荷花模式(Waterlily model)詮釋文化的概念,他將荷花分為「花與荷葉」、「枝梗」及「根部」三個部分,飄浮水面的「花與荷葉」代表文化外顯的部分,包括組織架構、制度及程式等;「枝梗」代表使命、目的及行為等規範的價值觀;「根部」代表信念、觀念和知覺。

中鋼公司創辦人趙耀東認為:企業既是由人所組成,在此群體中每一個人,都必須有共同目標,以凝聚成一股使命感與一致的向心力,這是企業文化。

哈佛大學教授泰倫斯‧狄爾(Terrence E.Deal)與麥肯錫諮詢公司諮詢顧問艾倫‧甘迺迪(Allan A. Kennedy)在合著《企業文化》一書,述及企業文化是指企業內部所有員工共同遵循的價值體系,也是全體員工必須瞭解的行為準則。換言之,企業文化就是一個公司的價值觀、信念和行為的展現,也就是分別從物質與精神層面,盡力滿足員工的需求,以提高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,帶動員工積極奮鬥精神,進而為企業創造利益。

企業文化與品牌文化有何不同?「企業文化」是企業所形成一種共同遵守的價值觀、信念和行為方式的總成,重點在於塑造企業價值觀、企業理念和行為方式;「品牌文化」則是以品牌個性、精神塑造和品牌推廣為核心,使品牌具備文化特徵和人文內涵,透過賦予品牌深刻豐富的文化內涵,建立鮮明的品牌定位,並充分利用內外部各種策略和活動傳播,讓消費者認同品牌體現的精神,形成對品牌忠誠的消費群。

(作者是外貿協會行銷處副處長,相關資訊請上:品牌台灣網站http://brandingtaiwan.org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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